2月24日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改委發布《自治區貫徹落實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方案(征求意見稿)》。意見稿明確分時電價標準:工商業用電高峰、低谷電價分別在平段電價基礎上上下浮動65%。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上浮20%。
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。推動工商業用戶都進入市場,通過市場化方式購電形成用電價格,相應取消現行大工業用電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目錄銷售電價。
建立電網企業代理采購機制。明確代理購電用戶范圍。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業用戶要全部進入市場,其他工商業用戶也要盡快進入。鼓勵工商業用戶直接參與市場交易,暫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,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。加快電力市場培育和發展,不斷縮小電網企業代理購電范圍。